这本书是张北海的散文精选。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名字中的“纽约”,采用这个书名其实有点噱头,准确的讲不是所有篇目都和纽约有关,我算是被“骗”入坑的,但读着读着就被深深地吸引了。在此之前胡乱看过些名家的散文,多以描写眼前的景抒情为主不是很对我的胃口,但这本书就很不一样,它也有抒情,但在抒情前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一遍,上下文理解得到位了,就能产生共鸣。哈哈,写到这就感叹我不愧是个理科生,背景逻辑得到位才行,纯粹的抒情让我不知所措。当然,要是书里讲述的事情太高深或太无聊或已经熟知,那么也不够味,这本书就是恰到好处地戳中了我,足够接地气看得懂,讲点历史背景也涨知识,有些新颖的看问题角度和观点让我耳目一新,总之是一本很棒的随笔。下面是我的部分书摘。

流动的诗

先生,你也凶悍,我也凶悍,可是谁来写谁的墓志铭?

这是一首诗,是作者引用的不是他写的,原文是 “Sir, you are tough, and I am tough. / But who will write whose epitaph?” 我不太理解这句话,但不妨碍我喜欢它。

这首诗来自纽约的地铁,是纽约地铁和美国诗会合作的项目,叫“流动的诗”,献给所有的乘客,真是充满温情与诗意的计划 ❤️

大中央

泛美航空公司的“飞剪号”已经是从美国飞往上海的飞机。要飞多久、中途停几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时代乘飞机从纽约去加州,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当中还要停一站加油。

背景知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前,中国和美国之间的邮件寄递都是由海路运送,往返一次需要很长时间。1937年,中美两国商议,利用美国泛美航空公司将美国旧金山-菲律宾马尼拉航线延伸至我国香港的机会,将中国航空公司上海-广州航线也延伸至香港,中美双方在香港互换航空邮件。这一航班是根据1937年1月19日签订的中美国际航邮合同和1936年6月11日英国政府决定无条件给予中航在香港的着陆权而开辟的。为庆贺中美两国第一次通航的盛事,美国泛美航空公司将运行在这条航线上的“马丁-M-130”型水上飞机被命名为“中国飞剪号”。1937年4月21日,“中国飞剪号”由美国旧金山启航,途经夏威夷岛(檀香山)、中途岛、威克岛、关岛、马尼拉和澳门,于28日抵达香港。中国航空公司的飞机于27日由上海飞往广州。中美两车通过香港邮政局,在九龙湾海面互换邮件。随后,“中国飞剪号”于4月29日开始返回美国的航程,并于5月4日返抵旧金山。

看看那个时代的交通运输速度,对比当下的世界,实在是发展迅速呀!

手中一杯酒,凭栏瞭望下面(红尘?)成千上万急急忙忙奔走的人群,你就知道,不论你多痛苦,下面总有人比你还痛苦,不论你多快乐,下面也会有人觉得他更快乐,不论你多疲倦,下面绝对有人比你更疲倦……然后就像顿悟一样,你突然会有一种出世之感,虽然这只能说是入世的出世,躲在人群之中的隐士。什么?你说这是在逃避?笨蛋,当然是!

最后几句问号和感叹号太俏皮了,好可爱的作者。很多时候自认为参透了生活的真相,到最后却发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种平和的心态太反人类了!做人就是有喜怒哀乐呢!

世界交叉口

这一章讲大名鼎鼎“时报广场”的历史,没想到它也是几经波折,最开始叫“长亩广场”(Long Acre Square),随着19世纪末期纽约市的发展和扩展,原本下城区的戏院剧院,纷纷迁移到这个地方,1904年《纽约时报》也搬过来了,“时报广场”也由此得名。得益于戏院剧院的存在,那时候的时报广场可谓是风光无限,灯火通明,本以为这种风光能持续至今,没想到到了30年代,“禁酒”、“经济大萧条”、刚兴起的好莱坞,接着是二战的到来,将其拉入了堕落的世界。“50年代虽然也曾试图利用市区规划办法来整顿,可是丝毫没有成效。而60年代的性解放和大麻,更使“时报广场”成为一个世界级的色情毒品大本营”。终于从80年代开始,“时报广场”在政府和大家的帮助下逐渐恢复当年的辉煌。

这种兴起-衰落-兴起的变化还挺独特的,印象中很多城市衰落之后就很难再回到高峰了,可见80年代后政府和民众投入了多少的工作。在过去的一百多年历史里,一定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好奇的是那段堕落的历史,哈哈,之后可以留意留意这方面的作品。

回到未来——如果北京是棵树,历史是它的根

以都市建设来说,主要基于经济考虑,纽约几百年来的一贯做法是,把好好的楼房拆掉重建更高更大更新更赚钱的庞然巨物。每二十三十年,不少社区(而非小区)的面目全非,地产商也理直气壮,“老兄,我拆的又不是巴黎圣母院,你叫什么叫!” 直到1963年,纽约市一粒明珠,一座建筑大师仿照古罗马“卡拉卡拉(皇帝)浴宫”于1910年落成的伟大工程科技建筑杰作“宾州车站”,就这么为了钱硬给拆掉了。这才一棒打醒了纽约,民间多年的呼吁抗议,才终于有了结果,就是“1965年纽约市地方法第46号”。可别小看这项听起来毫不响亮的立法,是它授权设立了具有决策能力的“纽约市陆标保存委员会”。

成员十一人,均由市长任命,任期为交叠之三年。委员之中至少应有三名建筑师,一名地产商,一名都市规划者,一名纽约历史专家。其他五名市民之中必须有一名以上为律师和了解市府运作人士,而且包括纽约市五个区每区至少一位居民。除主席之外,其他委员完全义务为纽约服务。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没错,可是一天就可以给毁掉。两千年前,尼禄皇帝一声令下,一把火就烧掉大半个罗马古城。

这本书应该有好几处提到这种“拆”与“建”的对立,一方面是历史文化的存续,一方面是经济建设的动力,如何掌握好这个平衡呢?“纽约市陆标保存委员会”的成立确实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听取各个层面专家的建议总是比独断专行好。另外我也期待未来科技的发展能以另一种方式传承那些消失的文明。

跪式公车

“跪式公车”(kneeling bus)是指一辆公共汽车,其车身前方可自动稍微下沉(下跪)少许,使其前门阶梯因而降到离地面较近的距离,以便于年长者、行动不便者上下公车。可是这种“跪式公车”的便利还不止于此。在其后车门,三个上下阶梯,还可自动转变为升降机,以便于乘轮椅者上下。

美国在无障碍方面确实做得很棒,我坐公车的时候经常能见到独自坐着轮椅出行的老人,美国的公共交通是不急不缓的(不确定其它地区是否也这样?),只要有特殊乘客司机会帮忙打理好一切需要,即便“耽误”了其他乘客的时间。我感觉在中国这种温情的现象就挺罕见的,如果司机没有遵守时刻表我估计可能会有惩罚,同时乘客可能也会因为耽误时间而投诉,至少我在大城市的观感是这样的,大家都活在转盘里,一刻也不停歇。

因此,我因“跪式公车”而得出一个一粒沙看世界的结论:美国(纽约)这么阔,可是还是这么穷;反之亦然,纽约(美国)这么穷,可是还是这么阔。

这句话有种互文的味道,引发我对政府职能的思考。

物换星移

然而——我也知道这个“然而”会引起无限麻烦和咒骂——但是,然而,我仍感到几丝几缕的惆怅,那种眼见一个罪恶的“巴比伦”脱胎换骨,而变成又一个极干净无比的“迪士尼乐园”的那种惆怅。

我懂作者的情绪,无论过去多么堕落,但记忆中的东西都是值得怀念的。

苏荷世代 苏荷现象——一个旁观者的回顾

60年代的苏荷,如果不是一片废墟,也极其荒凉无比。存在了上百年的轻工业区,因战后纽约的经济社会变化而没落。它当时非但没有“苏荷”这个大名,甚至于连正式名称都没有,只是笼统的意大利小区一部分,或曼哈顿下城两处摩天大楼集中地之间的“峡谷”(the valley),或因其密集的工业铸铁建筑(发生火灾,无可挽救),而被消防人员称之为“百亩地狱”(Hell’s Hundred Acres)。纽约一小批寻找廉价工作空间的艺术家,发现了这里一幢幢又高又大、空无一人的厂房(lofts)。这还不算,市府官僚又灵机一动,为了行政方便而套用伦敦真正的Soho区,而将这片位于好斯顿街(Houston)以南的二十几个街段,取名为“好斯顿之南”(South of Houston,简称SoHo)。从此,“苏荷”上了地图。

大概是90年代初吧,领了二十多年风骚的苏荷,开始为其盛名所累。光是当年一万美金五千平方英尺现在两百万,就足以把所有挣扎中创作的艺术家拒之在外了。

那今天的苏荷呢?还住在这里创作的是那些有幸早已拥有空间的艺术家,或已有身价的艺术家。但是它已经无法再吸引、孕育、造就新一代的艺术家了。逼走整批画廊、乘虚仗财而入侵的是一家比一家昂贵的时髦名牌连锁商品店。今天,苏荷变成了一个高级商业消费观光区,纽约一日游的重点站。

成也苏荷,败也苏荷。这段历史也是蛮有意思的,我不禁思考下一段新艺术的迸发会在哪里?另外苏荷原本是工业区后来没落了,中国也存在很多这种地方,它们该何去何从?

良心基金——天真?(是的)内疚?(肯定)可爱?(哈!)

美国财政部远在1811年就曾设立一个账户,专门为那些一生之中,不论何时何地,出于任何理由,任何动机,或多或少,一次或数次,无论在什么方面,曾经欺骗过政府,但后来有所觉悟,良心发现,而自动地向政府交回所欠的全部或一部分非法收益的美国人而开的账户,叫做(美国人真会取名字)“良心基金”(Conscience Fund)。

我并且觉得美国人的这种天真,与其说是与人性有关,不如说是与他们的法律传统和精神更有关。是这一点,才使没有什么法律概念的中国人几乎轻视地嘲笑美国人的这种天真。

这么看来,美国人也在逐渐失去他们的天真,而变得,照我们的说法,越来越聪明了。不过我们还是可以放心,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超越我们可不是像骗个几亿美元那么容易就办得到。像我们这种聪明是需要文化和历史做后盾的,而一谈到文化和历史,那我们绝对可以高枕无忧。别忘了,这方面我们已经领先了五千年。

唉,尽管最后一句话讽刺意味浓厚,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赞同。“良心基金”这个想法很有意思,非常不可思议这是政府行为,太可爱了。虽然也能在社交媒体上刷到批判美式社交,但我觉得这方面全世界都差不多,没啥可指摘的。倒是在日常生活里我觉得美国人确实蛮热心的,在你看起来需要帮忙的时候总有人伸出援助之手。但是在中国这种现象少见了很多,周围的人都行色匆匆的很少管别人闲事。我想以前帮扶却被讹诈的事情确实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路人帮忙的积极性,但这背后是否还有别的原因呢?作者在这里把它归结于中国漫长的历史应该只是个玩笑话,我觉得有很大的文化传统因素在里头。

摇滚与革命

这里说的60年代是一个代号,象征着不是太久以前有的那么一段时间,美国社会上一贯相当沉默的种种集团和力量,先后公开而又公然地对既成体制和秩序的挑战。

我们很难确定这里说的60年代是什么时候、什么事件开始的。是1961年北部和西部黑人白人Freedom Riders乘巴士南下支持南部黑人的民权运动?还是1962年在密歇根大学召开影响了整个60年代学生运动、反战运动、政治运动的SDS(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第一届全国大会?是1963年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数十万黑人示威游行结束时“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还是同一年代表自由主义、理想主义的肯尼迪总统被暗杀?是1964年“披头士”征服了美国和摇滚,使这种反叛音乐成为60年代唯一最主要的艺术形式?还是同一年国会有关越战的东京湾决议?还是同一年在洛杉矶出现了60年代反主流文化喉舌的第一个地下刊物L.A.Free Press?还是同一年柏克莱加大的自由言论运动?

在这个60年代,涉及几乎所有人的因素和力量,无论是战争、阶级、种族主义、妇女解放、生活方式、反文化、次文化……都走上了街头,迫使所有人,哪怕是旁观者,也要面对这些问题。起带头作用的,而且也是整个运动的骨干,正是年轻人。是战后第一代青年,在他们最富有理想和感情的年龄,提出了他们对社会、对文化、对战争与和平的看法。

新“左派”一直利用摇滚吸收新分子,尽管他们也同时感到这批抽大麻抽昏了头的嬉皮没有正确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可是在反既成体制的统一战线上,是非需要他们的支持不可的。

革命想要争取摇滚,摇滚有时也参与革命。政治固然想要利用这个摇滚舞台,可是这个摇滚舞台,虽偶尔允许政治上台表演,但却始终拒绝让政治给霸占,变成摇滚只不过是一名临时演员的政治舞台。换句话说,搞摇滚的尽量要和搞革命的保持一个安全距离。

对摇滚不感冒,但这章翻出了好多历史大事件但都是浅浅聊几句就没了,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讣闻

不论他们在讣闻版上得到的篇幅是两英寸栏,还是六英寸栏,有没有照片,显然讣闻版编辑认为他们各自一生事业成就或贡献,足以占据这宝贵的两英寸栏,但这些仍然算是“小”讣闻。只有从《纽约时报》头版(国际国内大事)刊起的讣闻才有资格被称为“大”讣闻(这大小之分是我的说法,报纸自有它们的标准)。最近只有一人有此荣誉和资格(11月6日):“弗拉基米尔·霍罗威兹(Vladimir Horowitz),八十六岁,钢琴大师,故世。”

尽管是在报纸上公开发表的,我们毕竟仍然是在偷看一个否则永远无从得知的陌生人的一生,哪怕这一生只容纳在一个六英寸栏里。

冷酷吗?我想不是。不错,我从未见过任何人为一个陌生人的讣闻流泪,但他并不比那则讣闻,或这个世界,更冷酷。

入学后的某一天,收到一封学校的邮件是篇讣告,这种体验还蛮新奇的。在中国我从未经历类似的事情,也许新闻上有知名人士的讣告,但他们都离我的生活太远。据我所知,本科学校也有同学去世的,但我从未接收到相关缅怀死者的相关邮件。第一次收到这样的邮件后,我还专门点开链接去了解这位同学的故事,读着读着仿佛他就是我身边认识的同学,这种关联让我觉得很美好,有一种即便是令人惋惜的逝去,但他的生平被记录在案,还有陌生人愿意去了解的情绪。逝去的人不像是泡沫终将消散,他活在幸存者的记忆中,这种想法很温暖。在学校的官网上,我看到每年5月会为死去的学生举办纪念仪式,还有一块牌匾展示最近去世学生的名字,题词为 “Although the grace of their presence eludes us, their spirit and achievement remain forever”,真令人动容呀!

一个美国现象

美国在20世纪下半叶,把这个人生阶段的男孩女孩,不但推上了社会舞台而变成了一个人口组群,而且变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集团,同时还为英语制定了一个特定名词——teenagers。

是富裕社会的普及教育根本改变了美国青少年的生活周期。想想看,只不过20世纪初,十四岁到十七岁的青少年,只有13%就学;而到50年代初,这个比例已经增加到75%左右;再到60年代中,可以说几乎全部(95%以上)就学,而其中过半数上大学。“成年”于是就这样给推到二十岁以后。

战后十五年之间,“三九少年”的数目,从一千万增加到一千五百万;再到1970年,又增加到两千万。他们的购买力:所有冷饮的55%;所有电影票的53%;所有唱片的43%。他们每年平均花在唱片上是1亿美元,五分之一有自己的汽车。

50年代中的头一批“三九少年”今年都应该五十上下了。就连1946年出生的第一批战后婴儿,今年都四十三四了。这些人是今天美国社会的中坚分子,同时也多半是今天的“三九少年”的父母家长。所以,我想,当他们发现今天的“三九少年”每年在衣装上花费110亿美元、美容上花费60亿美元,“三九少女”二十岁以前花在化妆品上的钱,超过她们以后一辈子的化妆费的总和,那就不应该有什么抱怨了。

虽然标题是“美国现象”,但现已经是全球化的普遍现象了,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后的必然趋势。我这一代算是一个分水岭(也许更早些),我们的成长经历与父母的截然不同,我们生活在物质富足的年代,而父母那一辈还总有吃不饱饭的经历。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习到了“代沟”的意思,成长境遇的差异也造成了一些矛盾,大概我们这代人青少年时期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叛逆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算是被“娇惯”的一代,我想上一辈的大人们的家庭条件也容不得他们叛逆。唔,划掉刚刚说的,我觉得叛逆应该是有的,但上上辈的处理方式通常是打骂一顿,但我们这一辈大多是独生子女,加之各种现代化的教育理念普及,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算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的,与之伴随着的是我们心智成熟得更晚,我们和父母的关系更为紧密,不仅是情感上的依恋还是经济上的依赖。不管怎样,就像最后一段说的,和那些50年代的三九少年一样,终有一天我们也将长大,也许会成为父母,面对和曾经的我们一样的小孩,我们会更加理解他/她们的的行为吗?还是会成为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父母模样?Let’s wait and see.

又一个美国现象

美国的国防(兼治安)部队的通用名称是National Guard,中文一般译为“国民警卫队”。其实,这样译法未免太小看美国国防军的力量了。国民警卫队?连英国的The Guards都是“皇家禁卫军”,堂堂美国的这支国防部队,光是它的陆军,就是其国防地面部队的最大组成部分,是其战斗部队兵力的一半(其正规部队占另一半的大部分,余下的是陆军后备),而其国防空军负责四分之三的日常拦截任务(如果它是独立的空军部队,那它是世界第五大的空军)等等。

要追溯它的前身的话,可以一直追到1636年。是当时的商人、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出人出钱出力组织起来的,一点不错,一支志愿警卫队,来保护他们免受印第安人的袭击。换句话说,他们是当时的民兵,但是因为他们非但自愿,而且自给自足,所以参加的人多半是地方上的特权阶级,至少你要有钱到自己买得起枪,买得起马,有空操练打靶。美国国民警卫队的这个特权性质,至少在主管一级,一直延续到二次大战。

美国宪法授权国会组织民兵来执行立法、镇压动乱、击退侵略。可是国会,大概认为无此需要,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到19世纪初,各州才将有两百年传统的民兵组织起来;而直到20世纪初,国民警卫队才正式成为联邦部队的一支。

因为有这样一个历史渊源,国民警卫队就有了一个独特的双重性质。战争时期,它是正规军的一部分(去年美国侵略巴拿马的部队主力之一就是国民警卫队);但在和平时期,它由州政府管辖,如果该州发生任何严重事件,例如大规模暴动、重大自然灾害,或当年庞大的反越战示威等,而如果当地警察无法维持秩序,则可由州长下令动员该州国民警卫队来负责保安工作,控制局面。


从第七团军械库于1880年落成到一次大战前夕,纽约市一共建造了将近三十个军械库。难以想象的是,这笔庞大的投资多半来自民间。比如说,第七团军械库就是私有财产,今天还是。问题于是很自然地出现了,为什么当年民间社会人士肯出这么多钱来建造一个个不从事生产,因而也赚取不到收入的军械库?

用心简单,用心良苦。以“丝袜区”为代表人物的纽约(或美国)中上和上层阶级人士,在看到19世纪下半叶各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动乱后,感到万分恐惧。想想看,什么石油大王、钢铁大王、铁路大王等等财阀,都是那个时代形成的。贫富之不均,悬殊之大,在美国史无前例。而这也正是美国工会运动迅速成长的时候,罢工不断,流血不断,再加上一波又一波数以百万计的东欧和南欧贫苦移民和难民,这些特权阶级真怕罢工走向动乱,动乱走向革命。他们想出来的答案之一就是建造军械库,驻扎民兵,紧急时刻可以平乱,同时又可以作为一个法律秩序的象征,明白地暗示新移民:你们可以来,但可别乱来。

这章确实对得起标题,应该算是美国独有的现象吧?私人化的军队和军械库还是蛮让人吃惊的,更吃惊的是算是以自卫为目的,还蛮和平的?真好奇当个人有这种军事力量该如何制衡?如何保证它的存在不会用于满足个人的野心上?

西装与便装

美国男人服装是在60年代中才真正有了一次“内乱外患”式的革命。内乱是美国自己的年轻一代和黑人抬头,他们的衣着也因而抬头;外患是与披头士同时发生的英国(西装的始作俑者)男装的突破,即所谓的“孔雀革命”(Peacock Revolution),穿着不光是为守规矩和实用,而是为装扮。一点不错,男人开始像女人一样着重打扮,一样爱美。

从80年代下半期以来,当便装在大部分场合场所都可以和西装平起平坐的时候,无论是传统的老体制还是新兴企业,都接受了这个新潮流而逐渐开始给其白领职工在服装上一个自主和主动的机会,才逐渐出现了所谓的“星期五便装”(Casual Fridays),使其工作人员更高兴地,更不要说更舒服地,为公司经营业务。

尽管在前人的奋斗下,西装的地位逐渐下降,但如果观察下社交媒体上大家的工作穿搭,你会发现依然非常正式,尤其是那些需要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另外在很多场合会有 dress code,美其名曰出于对他人的尊重。总体而言,那么多年过去了,人们的着装依然是受到束缚的。

自然的呼唤,生理的要求——别以为在纽约解决这个身体需要是那么方便

自然的呼唤,生理的要求,是英文用来指内急的一个比较文雅的用语(Nature calls,或demamds’ of nature),就像维多利亚女皇时代有教养的人士绝不会赤裸裸地说某太太“怀孕了”(pregnant),而婉转地以“隆起的腰围”(Swelling waistline,千万别译成“肚子大了”)来暗示一样。

lol, I really like the name “nature calls”! 确实很文雅,但是有歧义,也有可能是饿了渴了等等,对比之下中文的“如厕”指向性更明确。

这大概是自从人类发现了羞怯感之后的结果,任何涉及私处的事情都不愿明言,一定要找个代号。而就算这个代号已经用到和直语明言一样清楚,也还继续保持 “无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许有可能将隔开的一面墙给拆掉,至少理想主义者这么盼望,可是人与人之间这层半透明的薄纱,可要比什么都难撕破。至于应不应该撕破,那就成为哲学问题了。

同意,羞耻感是被建构出来的,原始人应该不会觉得大小便是羞耻的,这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但这种羞耻感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真的挺难说的,毕竟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很多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习以为常了,但我觉得像女性用卫生巾还偷偷摸摸的这类羞耻感是完全不必要存在的。

最近(1984年),有位女士甚至于还编了一个指南(Dear John, A Guide to Some of the Best Seats in New York City),来分区介绍曼哈顿公共和半公共的洗手间(共172个,分布在大旅馆、百货公司、水陆交通要站、政府办公大楼、连锁快餐厅、某些酒吧,等等)。她还就每个洗手间的方便、清洁、安全与否,以及它的气氛,作了简短的评论。除了没有打星号分出等级高低之外,很像一本餐厅指南。

生活在国际大都市的“好处”是,无数前人为你指引方向。

乌鸦炸酱面

美国任何一家卖炸酱面的中国馆子卖的都是“乌鸦炸酱面”,尽管它们用的是猪肉,而绝非乌鸦肉,尽管也许真的不算难吃,可是还是乌鸦炸酱面。

如果这是阿拉伯人首先发明的,再经由应该是回民传到了华北,哪管你是老北平还是老西儿,你我加上我们的祖先,几辈子吃的都是乌鸦炸酱面。反过来看,如果河漏床是咱们中国人发明的,再经由也多半应该是回民传到了中东一带的阿拉伯社会,那阿拉伯人几百上千年来吃的其实也是乌鸦炸酱面,尤其是他们酱的做法肯定和我们的不一样。

一定认为乌鸦炸酱面绝对比不上当年(40年代?30年代?20年代?乾隆年间?)北平或北京的地道的炸酱面的那些人,倒是未免有点乌鸦了。

这一章讨论的是食物的地道性,厨师的手艺,食材的一致性,做菜过程的一致性等等都会影响食物的地道与否,这篇文章以“乌鸦炸酱面”来喻不够地道的食物。同时作者还聊起了他偶然发现家乡山西的一种面条制作工具(河漏床)与阿拉伯做面工具的惊人相似,我刚开始看到还感慨“文明的交融总是如此神奇而有吸引力”,两个不同的世界却诞生了一样的物件,但读下去发现作者的角度是总有一方是先发明的,然后由于贸易往来什么的传到另一方去了,也是一种可能性吧。但我的想法更浪漫,嘻嘻。关于最后一点,作为一个没什么原则的食客,我不讲究地道,只求美味美味美味!